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300号)
现有申请人王汉明、何佩琼持位于番禺区沙湾街西安里坑尾7号(原番禺县沙湾镇北村西安里桃园岗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45719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11-010194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继承、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王学武、何佩琼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341.9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328.03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328.03平方米办理继承、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9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