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44号)
现有申请人刘广辉持位于番禺区化龙镇东南村南苑街18号(原番禺市化龙镇东南村南街石桥坊)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371736号)、《房屋共有权保持证》(粤房共证字第018333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7-000513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更正、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刘广辉、刘球(又名刘振球)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62.52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49.79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将刘振球更正为刘球,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49.79平方米办理更正、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 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4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