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2591885号《房屋所有权证》和21-00123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公告
位于番禺市万顷沙镇年丰村祐兴围的房屋以林根基名义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59188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番府集建总字第21-001235/字﹝1988﹞第21-001235号),登记字号分别为南登记19882010947号、南集用203988号,核准登记的房屋为砖木结构,建筑面积44.39平方米,用地面积44.3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该房屋产权登记。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