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其它公示公告

其它公示公告

不动产登记公告(石滩镇塘头村)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06 17:56:4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令第6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拟对石滩镇塘头村范围内下列3宗集体土地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具体位置详细见附图。

序 号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土地所有权人)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宗地四至

地号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1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新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

4693.5445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新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新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等6个权利人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新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440118102201JA00022

2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新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

534.8039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等6个权利人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新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新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440118102201JA00023

3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

2813.2241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等6个权利人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新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新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440118102201JA00024

  如有利害关系人对该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明材料及证明土地权属来源的文件,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申诉,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附件:公告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3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