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68号)
现有申请人谭汉光(代理人:谭启敏)、谭启敏、谭少玲、谭啟泉持位于番禺区化龙镇水门东明街五巷2号(原番禺区化龙镇水门村东明街)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282921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7-006370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更正、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李悦添、李玉莲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81.7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82.71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82.71平方米办理更正、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8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8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