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石角塘街13号房屋土地确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现有土地使用者徐惠荷申请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区新塘镇石角塘街13号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该宗房产证载用途为住宅,共用地面积为348.72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巷、南至石角塘街、西至道路、北至巷,具体位置可到我局(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联系电话:020-82629929)查阅。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告持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