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办理指引(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适用情形: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未设定权利负担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在联合审批平台通过联合验收合格后,同步线上办理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一、缴交资料(本申请材料支持电子化,申请人提交PDF格式电子文件即可办理)
1.《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 其他登记资料由登记机构通过共享渠道自行获取。
二、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办理流程
网上申办网址:http://lhsp.gzonline.gov.cn;
网上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1103;点击“公共服务”选择对应的登记事项清单的办理流程
社会简易低风险项目在不动产登记后生成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申请人直接在粤商通小程序查询、下载和利用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网办业务不缮发实体不动产权证书,确有需要的可另行申请补领)。
五、办理机构
(温馨提示:该业务已实施全城通收,申请人可向市、区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原黄埔区域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首次登记;
2.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黄埔区(原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所属区域的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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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机构地址(导航图)、办公时间、电话(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登记机构地址)
2.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要求(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
3.案件办理进展(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案件查询)
4.领证方式(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
附件:确权(房屋)——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房屋首次登记办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