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理指引
适用情形: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买卖、租赁、抵押、诉讼、仲裁不动产意向的人、国家机关、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等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委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一、缴交材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3.委托办理: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4.利害关系人办理: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合同(原
件),或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原件)
5.继承、受遗赠人办理: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证明(原件),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可以证明继承或者遗赠行为发生的材料(原件)
6.委托律师办理:律师证(原件)、律所介绍信(原件)
7.持律师调查令办理:律师证(原件)、律所介绍信(原
件)、律师调查令(原件)
8.单位办理: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书
(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9.破产管理人、清算组、财产代管人、监护人、遗产管理人办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原件)、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的《决定书》(原件),财产代管人、监护人、遗产管理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查询公函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10.国家机关办理:单位介绍信(原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或执行公务证(原件)、协助查询材料(原件)
二、办理时限:即来即办、批量查询的5个工作日内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网址: https://bdcda.gzlpc.gov.cn/wxpro_ts/djcx/
网上办理流程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MB2C91103Q3442112006000
五、办理机构: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越秀区除外)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了解该项业务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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