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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指引

(八十四)出具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

来源: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4-04-25 17:32:4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适用情形:自然人及其家庭成员、法人/非法人组织申请出具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委托出具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

  一、缴交材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广州市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3.委托办理: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4.委托律师办理:律师证(原件)、律所介绍信(原件)

  5.持律师调查令办理:律师证(原件)、律所介绍信(原件)、律师调查令(原件)

  6.单位办理: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7.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办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原件)、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的《决定书》(原件)、查询公函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8.国家机关办理:单位介绍信(原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原件)、协助查询材料(原件)

  9.不动产权利人配偶办理: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办理时限:即来即办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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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办理网址: https://bdcda.gzlpc.gov.cn/wxpro_ts/grcx/

  网上办理流程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MB2C91103Q3442112128001

  五、办理机构: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越秀区除外)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了解该项业务的详细信息


  附件下载:出具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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