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五)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类档案保管利用
适用情形:用地单位或个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人、仲裁、诉讼双方当事人、国家机关、公证、仲裁机构、律师涉及仲裁、诉讼及非仲裁、诉讼法律事务利用直接相关的国土资源业务档案。
一、缴交材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原件1 份)
2.身份证明(原件)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3.委托办理:委托书(原件1 份)、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4.仲裁、诉讼双方当事人:受理案件通知书或仲裁受理通知书(原件)
5.委托律师办理:律师证(原件)、律所介绍信(原件)
6.持律师调查令办理:律师证(原件)、律所介绍信(原件)、调查令(原件)
7.单位办理: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8.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办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原件)、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的《决定书》(原件)
9.国家机关办理:单位介绍信(原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原件)、协助查询材料(原件)
10.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办理:单位介绍信(原件)、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原件)、协助查询材料(原件)
二、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原始资料需修复的5 个工
作日内。
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网址:
http://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0MB2C91103Q3442112129001,0c9a1865ae469820d5f9375fd0344c24&gdbsTokenId=null
网上办理流程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MB2C91103Q3442112129001
五、办理机构: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越秀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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