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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实施《南沙湾地区大角山隧道工程及设备用房(南沙区DN0503、DN0504、DN05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成果的通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2-05 00: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南沙湾地区大角山隧道工程及设备用房(南沙区DN0503、DN0504、DN05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南沙新区自然资源规划与利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南沙区政府)批准(穗府(南沙)规划资源审〔2024〕8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11月22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zns.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南沙湾地区大角山隧道工程及设备用房(南沙区DN0503、DN0504、DN05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后通告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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