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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传统村落大井村保护发展规划》成果的通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7-23 16:31:5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紫线办法》、《广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报批指引》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报批指引(试行)》,《广州市传统村落大井村保护发展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南沙新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和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穗南府函〔2020〕5号)。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保护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

  附件:广州市传统村落大井村保护发展规划通告附图1.jpg

            广州市传统村落大井村保护发展规划通告附图2.jpg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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