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1007、AT091002地块(AT09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1007、AT091002地块(AT09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22〕36号),自批准之日(2022年3月21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AT091007、AT091002地块(AT09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