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荔湾区海龙围科创区龙溪大道地块(AF03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荔湾区海龙围科创区龙溪大道地块(AF03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已经荔湾区城市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荔)规划资源审〔2023〕1号),现由我局公布实施(附件)。
附件:《荔湾区海龙围科创区龙溪大道地块(AF03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