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海珠区南武中学选址AH050310地块(AH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等5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海珠区南武中学选址AH050310地块(AH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广深铁路生产配套用房项目地块(天河区AT09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番禺院区(BE01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东风东路小学及广州市第二幼儿园地块(AD013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白云区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广东基地(AB39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5项规划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23〕36号),自批准之日(2023年4月5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 《海珠区南武中学选址AH050310地块(AH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2. 《广深铁路生产配套用房项目地块(天河区AT09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3.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番禺院区(BE01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4. 《东风东路小学及广州市第二幼儿园地块(AD013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5. 《白云区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广东基地(AB39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