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原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综合孵化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原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综合孵化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已获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受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穗府埔规划资源审〔2023〕20号),自批准之日(2023年8月10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
附件下载:原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综合孵化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通告附图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