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花都区第二批储备用地(云山大道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7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花都区第二批储备用地(云山大道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花都区第二批储备用地(CH12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花都区第二批储备用地(文旅城北二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花都区第二批储备用地(飞鹅岭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白云区良沙一路北侧储备用地(AB10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东漖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AF0214、AF021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番禺区BA0703、BA07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7项规划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23〕226号),自批准之日(2023年11月20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花都区第二批储备用地(云山大道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2. 《花都区第二批储备用地(CH12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3. 《花都区第二批储备用地(文旅城北二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4. 《花都区第二批储备用地(飞鹅岭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5. 《白云区良沙一路北侧储备用地(AB10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6. 《荔湾区东漖旧村改造项目复建地块(AF0214、AF021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7. 《番禺区BA0703、BA07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