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市南沙区湴湄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广州市南沙区湴湄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南沙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办〔2024〕650号)。
按照《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保护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规定,现由我局予以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
特此通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