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案号 |
2020070000012555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预选〔2020〕47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用字第440114202000050 |
项目代码 |
2018-440114-47-01-803255 |
日期 |
2020-05-09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
项目名称 |
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新华街三华安置区) |
综合受理号 |
/ |
项目建设依据 |
本书依据《拆迁户数核定书》(穗花国房函〔2013〕4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及安置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5〕571号)、《关于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第二次)(新华街三华安置区)申请项目用地面积情况说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办理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 2020〕3036号)、《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项目代码:2018-440114-47-01-803255)及相关规定核发; |
项目拟选位置 |
花都区平步大道以南、凤凰北路西侧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总用地面积25876.77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农用地19286.67平方米(耕地18616.52平方米,园地670.15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6590.1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260-34-9,260-34-13)。 |
附注 |
1、本书依据《拆迁户数核定书》(穗花国房函〔2013〕4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广州北至清远段及安置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5〕571号)、《关于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第1标段)(第二次)(新华街三华安置区)申请项目用地面积情况说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办理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 2020〕3036号)、《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项目代码:2018-440114-47-01-803255)及相关规定核发;
2、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