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案号 |
2024080000036141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预选〔2024〕313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4401132024XS0073486 |
项目代码 |
2407-440113-04-01-882203 |
日期 |
2024-09-10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pyMB2C930962408280909146 |
项目建设依据 |
《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番府十八届93次[2023]50号)、《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地块的请示》(石府[2023]69号)《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管理中心关于“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安置户数的情况说明》《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番禺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番住建发[2022]93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石清公路以西、市莲路以南(原石楼自来水厂地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10756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0756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总用地面积10756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1.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配套项目(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2.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
附注 |
一、总用地面积10754.91平方米(广州2000坐标系)。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依据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核查情况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拟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