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 结果公示(第3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定,现将广州市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新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处反馈,反馈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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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公示表(3).xls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