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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宝钢国际南沙物流基地项目海域使用公示

来源:海洋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6-17 10:32:5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现对广州市南沙宝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宝钢国际南沙物流基地项目拟申请用海情况说明并公示如下:

  一、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宝钢国际南沙物流基地项目拟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中部,主要用于建设物流仓储、生产车间、生产辅房、办公楼等,用以发展具有高端化服务能力的成品仓储示范性物流基地。

  该项目拟申请用海13.3508公顷(详见附件),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拟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二、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三、公示时间:2020年6月16~6月26日。

  四、意见受理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洋资源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83772614、83522326

  电子邮箱:lipeng@gz.gov.cn

附件下载:

附件1:宗海界址图.pdf

附件2:宗海位置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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