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3.5万吨级航道临时疏浚工程临时海域使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我局拟按程序开展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3.5万吨级航道临时疏浚工程临时海域使用审批,现对该项目拟申请用海情况说明并公示如下:
一、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3.5万吨级航道临时疏浚工程位于大沙水道段,左右两侧临近番禺区海鸥岛、南沙区小虎岛及沙仔岛,主航道侧临近环大虎岛航道。该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拟申请使用海域面积61.2818公顷,用海方式开放式航道用海。
二、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三、本案涉及的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有需要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期限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公示时间:2022年4月12日-4月21日。
五、意见受理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洋资源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83772614、(020)83522326
电子邮箱:lipeng@gz.gov.cn
附件下载:广州市华润热电有限公司3.5万吨级航道临时疏浚工程项目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