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黄埔码头改扩建工程海域使用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我局拟按程序开展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黄埔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用海报批,现对该项目拟申请用海情况说明并公示如下:
一、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黄埔码头改扩建工程用海申请单位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用海位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8号黄埔水道左岸,东靠广州港黄埔水道黄埔港务公司码头,西邻黄埔冷冻厂护岸。该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拟申请使用海域面积0.8164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堆场)0.3512公顷,港池、蓄水0.4652公顷。
二、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三、本案涉及的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期限内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4月14日。
五、意见受理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洋资源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83772614、020-83522326
电子邮箱:lipeng@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