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名城保护 > 名城保护通知公告

名城保护通知公告

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正式公布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06-21 07:15: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对历史建筑普查、公布和维护工作是国家法规确定的城市政府职能。自2012年在我市历史上第一次系统组织开展了历史建筑普查和推荐认定工作以来,我市已公布第一批398处历史建筑名单,第二批80处历史建筑名单。2016年6月2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我市公布蚌湖墟镇湖大街1、2、3、4号民居等88处建(构)筑物为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

  我市第三批历史建筑的推荐工作结合了全市文化遗产普查开展,纳入了媒体及公众的推荐线索,重点增加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内的保护线索,主要有集中成片、城乡结合、种类丰富的历史文化保护特点,分布在我市9个辖区。依据建筑结构完整、最具代表性及各类型兼顾的认定原则,深入现场调研,听取相关属地单位和业主的意见,在提交市名城委审议后,形成了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该批历史建筑认定后,我市历史建筑数量达到566处,进一步体现了广州多元的历史文化遗存的特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