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名城保护 > 名城保护通知公告

名城保护通知公告

广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通过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会议审议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6-15 04:57: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6月14日,《广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以下简称《第四批推荐名单》)提交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原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市名城办向专家、部门汇报了第四批历史建筑的情况。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推荐的52处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普查、公布和维护是国家法规确定的城市政府职能。自2012年在我市历史上第一次系统组织开展了历史建筑普查和推荐认定工作以来,我市已公布第一批名单398处,第二批名单80处,第三批名单88处,共566处。

第四批历史建筑的推荐名单主要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全市范围开展的历史文化遗产普查与规划中文化遗产评估的推荐,二是来自于媒体关注和公众推荐的线索。推荐名单以城郊区村落遗产为主,具有城乡相互结合、遗产类型丰富、公共性较强的特点,主要集中在白云、番禺、南沙三区,集中体现了广州周边村落丰富的历史遗存和建、构筑物类型。其中太和镇北村的蟠翁书舍、苍屏书舍、月峯书舍、丽翁书舍共同组成白云区难得的书院群;济川江公祠、南清江公祠、江南村李氏宗祠、仲贵祖祠等祠堂则是广州周边村落保存较好、规模完整的广府祠堂建筑,体现了村落传统公共建筑的历史风貌。岳溪村学校旧址规模较大,整体保存较好,是番禺区为数不多的民国时期学校,见证了民国时期通识教育在村落的发展。海傍后街78号民居则是番禺区少见并保存完好的,装饰工艺精美的中西结合大型民居。村落遗产还包括乡约、商铺、门楼等建、构筑物,如小龙村乡约、东里大街商铺旧址、滘心南堤水闸与滘心乡堤基宪示碑、德寿里门楼、先锋四巷门楼等,进一步丰富了村落遗产的类型。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四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报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提请省人民政府核定后,正式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