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与补助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订了《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与补助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1.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监督管理与补助办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