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华侨新村、华林寺、上下九-第十甫三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紫线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华侨新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华林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以下并称《保护利用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公示,并经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第十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一经批准,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社会公布”等的规定,现将上述三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2、3)。
特此通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