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履行土地恢复义务告知书》参考格式的通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各区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6号)已于2023年8月30日印发实施,明确协商一致且公告期结束无异议的由用地主体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对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期满2个月仍未按照规定拆除建(构)筑物并开展土地恢复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土地恢复义务人发出《履行土地恢复义务告知书》。为规范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现将《广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履行土地恢复义务告知书》参考格式(附件1、2)发各区参考,各区可在落实相关要求、明晰各方责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
特此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