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穗国土规划闲认〔2020〕1号)
广州市西美电器有限公司:
你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穗国地出合440116-2017-000050号,地块编号为JLGY-F1-1,坐落在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九龙大道以东、红卫路以北,面积为28019平方米,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你司应在2018年4月26日前动工建设,2019年10月26日前竣工。
经查,截至2020年2月5日上述地块未达动工标准。我局已向你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土地出让合同等证据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我局认定上述土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时间为21个月零10天。
我局将根据闲置土地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你司也可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地块后续处置意见。
特此告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