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1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区)2019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1〕25号),同意收回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东村地段,面积为138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保税大道南二号地块(地块一)项目,并由广州空港经济区土地开发中心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2019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2 )〔2021〕25号.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