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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18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29 18:15:3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区)2019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1〕25号),同意收回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东村地段,面积为138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保税大道南二号地块(地块一)项目,并由广州空港经济区土地开发中心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收地公告附图.pdf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空港经济区) 2019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2 )〔2021〕25号.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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