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委)〔2020〕13号),依法收回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钟落潭镇地段(用地方案号:11107020190005,工程编号:2019CH440111070001)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为0.0425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拟作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建设项目(白云区)用地,并由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穗府〔2015〕15号)的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