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197号),我局依法收回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地段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为1.1842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为从化街口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并由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26号)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