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1〕20号),我局依法收回广州白云区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噪音区治理白云区治理项目安置区项目(范围详见附图用地界址红线,测:10CH88201204000020,用地方案号:11103020150004)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为0.8820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作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并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收回国有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