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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34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9-16 17:32:4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批准(自然资函〔2019〕700号),我局依法收回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地段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为0.4708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为广州市牛路水库工程建设用地项目用地,并由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34号)附图1-1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34号)附图1-2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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