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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广州公司申请办理荔湾区塞坝路28号、29号、30号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通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2-01-26 00: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现有广西对外经济贸易广州公司申请荔湾区塞坝路28号、29号、30号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申请地块范围详见权属调查界址图。凡对申请地块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2年2月18日前),持有效权属证明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权利主张。逾期无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的,我中心将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

  特此通告

  附件:权属调查界址图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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