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穗府埔收用字〔2022〕1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穗府埔收用字〔2022〕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1〕30号),需收回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属下的国有土地2.0758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范围:长岭路以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补偿:由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对土地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四、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1〕30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