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2〕1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2〕19号),同意收回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大广高速以北、金谷北路以东,面积为6351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机二高项目统筹集中留用地,并由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收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