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2〕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四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95号文批准,同意收回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地段,面积为24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现拟安排作为广州市花都区城镇建设用地,并由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收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