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注销建材芳村仓地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复函
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销我集团建材芳村仓地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函》收悉。现函复如下:
经查,原广州市国土局于1994年7月29日向广东省建材公司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1994〕第475号),同意你公司使用广中公路65号地段总用地面积4955平方米,建设仓库、办公、单身宿舍。
现根据你公司申请,同意注销《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1994〕第475号)。
此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