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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云府收公〔2023〕14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8-02 14:41: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3〕106号),依法收回红线范围内(范围详见附图用地界址红线,用地方案号:2022KJ01110052,工程编号:2023土23B471-SG),用地面积为3.5929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如涉及原权属人,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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