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土地管理 > 土地管理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云府收公〔2023〕1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08-10 16:28:1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3〕79号),依法收回红线范围内(范围详见附图用地界址红线,用地方案号:2022KJ01110067工程编号:2023土23B539-SG),用地面积为0.9911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如涉及原权属人,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收回国有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