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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听证会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23 15:00: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向我局申领培正小学(海印苑校区)教学楼扩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就该事项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30。

  二、听证会地点

  培正小学海印苑校区一楼会议室(永胜东街5号)。

  三、听证内容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申请对培正小学(海印苑校区)教学楼进行扩建,项目批前公示期间,我局收到周边居民的反馈意见以及听证诉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周边业主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意见。

  四、参加单位或人员

  (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越秀区教育局、培正小学、白云街道办事处;

  (二)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利害关系人代表。

  五、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1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2名;(越秀区教育局、培正小学);

  (二)利害关系人代表8名;

  1.利害关系人范畴:项目周边业主。

  2.参与方式:应于2023年12月5日上午12时前向我局提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书面申请,并应同时提供年满18周岁本人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护照),《不动产权证》或其他能证明属于项目周边业主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名单确定方式:听证会报名截止后5日内,我局将通过抽签形式确定8名利害关系人听证代表,并于名单确定后5日内通知相关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准时到场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事项无异议。

  六、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的一切活动必须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指挥,陈述、发问、辩论、出入须经听证会主持人准许,在听证会上不得使用谩骂和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辞。

  (二)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鼓掌、哄闹、吸烟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三)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者将其调至静音。

  (四)未经听证会主持人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五)旁听人员不得当场插话发言,如对听证会活动有意见,可在听证会完结后书面向我局提出。

  (六)对违反听证纪律不听劝告的人,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其退出听证会。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七)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及时核对听证记录,确认无误或补正后签字或盖章。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听证会记录员将相关情况在听证笔录中予以载明。听证会内容以听证笔录记录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2023年11月22日

  咨询电话:020-87601521

  报名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7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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