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土地管理 > 土地管理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无证商品房”的公示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15 14:21:0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花府〔1993〕31号的文件精神,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拟对以下房屋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

开发商

地    址

申请人

广东广弘华侨铝加工有限公司(广东省华侨铝制品厂)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建设北路107号2栋804房(原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107号2座804房)

广东广弘华侨铝加工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广东省华侨铝制品厂)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政府(芙蓉镇政府)

广州市花都区松园大道8号之二505房(原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松园大道8号之二C座505房)

卢丽芬

  如对上述房屋的购房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提出异议主张(地址:新华街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020-37736811),逾期无权利主张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房屋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

  特此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3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