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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4〕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29 18:29:3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广州段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69号文批准,依法收回红线范围内(范围详见附图),用地面积为0.1844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作为新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并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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