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无证商品房”的公示
根据《关于清理无证商品房的通知》花府〔1993〕31号的文件精神,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拟对以下房屋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
如对上述房屋的购房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提出异议主张(地址:新华街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020-37736811),逾期无权利主张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房屋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
特此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