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YH-A4-5地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催告函
广东爱晚期颐投资有限公司:
我局已于2024年2月9日向你司送达《关于收缴广东爱晚期颐投资有限公司YH-A4-5地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决定书》(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43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以每日人民币211330元向你司收缴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自2022年3月31日起暂计至2024年1月24日止(665日),共计人民币140534450元。2024年1月25日至YH-A4-5地块竣工之日所产生的逾期竣工违约金将另行计收。请你司收到决定书后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开具缴款通知书,并于开具缴款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交上述逾期竣工违约金。
经核,你司至今仍未缴纳上述逾期竣工违约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规定,我局现催告你司尽快履行。
本催告送达十日后,如你司仍未履行,我局将依法推进后续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