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史遗留问题“无证商品房”的公示
根据《关于清理无证商品房的通知》(花府〔1993〕31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对以下房屋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
如对上述房屋的购房人等信息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我局提出异议主张(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020-37736811)。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10月14日
根据《关于清理无证商品房的通知》(花府〔1993〕31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对以下房屋进行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
如对上述房屋的购房人等信息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我局提出异议主张(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电话:020-37736811)。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