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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

闲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4〕7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08 17:24:2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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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与你单位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440106-2021-000005)及变更协议之一号,并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64 号)批准你单位使用天河区航天奇观一期北AT1003006 地块,面积为40444 平方米的土地作为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22 年5月19 日。

  经查,上述宗地至2023年9月19日尚未动工建设,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穗规划资源闲调〔2023〕47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因政府因素影响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4月13日,累计11个月,影响因素包括:现场无施工道路、因配合大观街整体管线迁改工程同步实施需调整供水方案并重新报建;因你单位自身因素影响造成闲置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0月18日,累计6个月,共计超过动工开发期限已满1年5个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我局将根据闲置土地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你单位可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地块后续处置意见。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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