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3〕28号)
我局于2023年8月10日向广东德晟实业有限公司核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调查宗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穗府国用(2013)第04100018、04100019号),登记权属人广东德晟实业有限公司,登记面积分别为69554、88819平方米,总用地面积共158373平方米,载证用途为工业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约定,我局认定本宗地自2018年12月28日起为闲置用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
我局将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依法对本宗地作出处理。